Warning for Same-Sex Binational Couples
(written by GLAD)

This is the abridged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warning issued by GLAD. You can read the longer English and Spanish versions at the GLAD website.


Date Posted: April 18, 2020

敬告:跨國同性伴侶

結婚無法解決移民身份問題,
更可能引發其他問題。

與您的同性伴侶結婚,或者依同性婚姻關係提出更改移民身份之申請可引致強制出境或者簽證拒發。

須知:

  1. 聯邦移民法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就算結婚您也不能為您的伴侶提出移民申請。

  2. 依同性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可導致強制出境。

  3. 單單註冊結婚可能引發以下移民問題:
    • 如果居留身份與簽證不符合,可被揭發及強制出境。
    • 如果您申請其他非移民簽證或身份,已婚關係表露您有意願在美永久居留。

  4. 法律訴訟成功機率不大,並會引致反效果。
    訴訟失敗會引致強制出境,並減低其他相同訴訟的勝率,打擊平等婚姻運動至今多年努力的成果。

在與您的同性伴侶註冊結婚,或者依同性婚姻關係提出法律行動之前,非公民及其伴侶應先諮詢移民律師。